2011年9月5日上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召开2011-2012学年第一次工作例会。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岩、副院长吴韬、刘双舟、法硕教育中心主任李轩、副主任尹飞、林剑锋、教务干事白斌老师出席了会议,刘双舟副院长主持了会议。
在会上,李轩主任首先传达了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办下发的几分文件,通报了法硕指委会换届情况和新任主任委员吴爱英、副主任委员赵大程、秘书长丁露在第三届法硕指委会成立暨第三届法硕指委会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精神。刘双舟副院长通报了北京市学位办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检查的情况。白斌老师通报了本学期在职法硕秋季学期开学授课的相关事宜。
考虑到时值全日制法硕新生报到入学,会议对为期一周的新生入学教育的各阶段任务作了细致安排,确定由李岩书记、刘双舟副院长对全院研究生新生进行纪律教育,由吴韬副院长对法硕(法学)研究生进行专业介绍,由李轩主任、尹飞副主任对法硕(非法学)研究生进行专业介绍,并商请郭锋院长、陈华彬教授分别作学术报告和学术规范化讲座。
会议并就新生开学后班级组织的建设、导师学生双向选择、导师职责的规范化、完善法硕法学的培养方案以及法律硕士课程改革(包括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校外比赛的工作量、报酬计算以及奖励机制,法律诊所教育如何继续开展等问题)等诸多工作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