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知宪法 法正民安
——我院团总支“12·4校外普法”活动圆满落幕
12月5日,在沙河镇司法所的协助下,我院项目部在沙河地铁站口组织开展了以“行知宪法 法正民安”为主题的校外普法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有我院学生会副主席邱佳明、项目部部长刘芮辰、新媒体中心主任李浩宇、副主任段然和团总支部分干事,共计17名同学。本次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普法资料、表演法律三句半节目、抽取问题回答等形式进行宣传。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可或缺,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重大。本次活动旨在向社会普及宪法常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上午9时整,现场准备工作完成,宣传活动正式开始。同学们向来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热情邀请他们参与有奖问答。2014级本科生范竟宇手持毛笔,在现场潇洒写出与法律有关的对联,助力普法宣传活动。邱佳明、周远洋、张树森和段然四位同学诙谐幽默、通俗易懂的法律三句半表演更是吸引了来往群众的驻足。在同学们热情洋溢的宣传下,群众们踊跃参与到活动中。参与者积极回答关于宪法的问题,并在宣传横幅前驻足签字。一笔一墨,都是对法制中国早日实现的期盼和祝福。不少参与者表示,自己虽然对宪法了解很少,但仍希望通过有奖问答方式学习我国宪法。他们不仅认真翻阅已有的宣传资料,还拿自己答题得来的奖品兑换了更多的宣传手册,以求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其中一位大妈表示,自己格外关心国家大事,见证了国家政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本次活动可以考察自己对宪法知识的了解程度,增强自身的法律素养。她回答问题干净利落,一连答对七道题,成功赢得最高奖品。同学们赞叹不已,积极与她交流。更有年轻时学习法学的大爷参与到活动中,与同学们探讨法律问题,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活动进展顺利,11时30分圆满结束,同学们合影留念。数百名群众参与了寓法于乐的普法活动,体会寓法于行的深刻内涵。
本次活动我院经过精心的筹备,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不但展现了宪法的魅力,激发了群众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巨大热情,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群众宪法意识,树立了宪法权威,有利于营造出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进行,同时,也向人民群众展示了我院学子的优秀精神风貌和丰富多样的才艺,希望我院可以抓住中国全面推进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机遇,不断发展,广大学子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供稿人:2015级本科生刘欢 朱志)